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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一瞥,靠在一处角落旁的破碎镜面映出的是我的身形,那是个头发乱糟糟、一身邋遢不堪的少年,脸上手上不是血渍就是W渍,那双黑眼圈极重的眼神透露着不可亲近的肃杀与无情。嗯……这就是我啊……
我叫汀奇?约克翰,从小时候就是家中的独生子,老妈是美国人而我则承袭了她的五官遗传,因为这点我与老妈在整个社区中就像是异类一般常被用有sE眼光看待,就是连老爸都只将我与老妈当作是发泄工具一样,想对我们怎麽样就怎麽样,甚至还总是称呼我为「杂种」。
不过就算是这样,也无关紧要,因为不务正业、整天喝酒浑噩度日的老爸一样会回来nVe待我、nVe待我善良的老妈,曾经还有几次差点让我丧命,小时候的我没有能力回报那个烂人,只得忍气吞声,保护着老妈被nVe打,但是当我长大後,我终於有能力可以杀了这个人渣时,我才发现到为了能让母亲活下去,我们不得不依靠老爸那些赚钱的肮脏g当。所以我选择留他一命,利用他,尽管他这个废物根本也赚不了多少钱。
我意识到想要主宰自己,就得有能力及手段,将自己瘦弱、营养不良的身Ty是练到了结实的程度,还去自学钻研了各种武术、杀人功夫,学习该怎麽快速杀人甚至nVe待杀人的方法,以及去了解人T的各种组织构造。我记得第一次能活生生解剖一个人而不是一只狗的时候,那是令人多麽的喜悦、快意、有成就感啊!
神创造万物,就是要让他们自相残杀,这也是之所以为什麽从远古时期的人类至今,一直都在不停上演着自私斗争的战争戏码。以往用武力以兵力交战;现在用手段及智慧Ga0政治争斗。神也真是够恶趣味的,祂大概也是一直在享受观赏着人类互相屠宰的余兴节目吧?我可以理解那种感觉。
但是现在这个社会,人类越来越和平、越来越有更多完善的法律制度,要杀人就得考虑到很多事情了。呿,真是扫兴。
我知道自己或许有点与众不同,但是这种不同,反倒带给我一种优越感,看着周遭的人类,他们在我眼中反倒像是些会用两只脚走路的牲畜,有的人渣甚至连一点活着的价值也没有。
我走回到了老妈的房间,老妈正卧躺在木质的地板上,身上有好多处新旧伤痕,让我不禁扭曲起了面孔,愤恨地啐了一口,这几天为了赚钱给老妈都待在外头,没想到老爸竟然真的打Si她了。不过换个角度想,老妈若是走了应该也会轻松许多吧?不必再为我C心、不必再被那人渣施暴、不必在痛苦之中继续度日,以及在这个世界上受尽苦难与委屈了。
我跪下轻轻将老妈Si不瞑目的双眼阖上,尊敬地抱起了她那瘦弱不堪的轻盈身躯,那瘦得只剩下皮包骨的四肢让人看了不禁心痛,同时也更是让我无b的恼火。
我走到了屋外,动手在一旁的土地挖了个凹坑,好一阵工夫後,我轻柔地将老妈给放进去,让她永远安息,回归尘土。
用铁铲将凹坑填平後,我在附近摘了一些鲜花cHa到了老妈位於的土表上,跪下带着敬意地给她磕了个头,接着离开这处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待下去的「家」。
我拿着血迹未乾的水果刀走到了邻居家中,见一个就是杀一个,为了帮自己复仇、为了替老妈复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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