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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霏还没从这景象中回过神时,便被刹那的意识击中得喘不过气来,死死盯着当中正被轮暴的青年,一闪而逝又掩于汗水涔涔的肉体后,几乎可以称作美丽的面孔。连犬齿都和当年别无二致,然而回忆成了徒劳,或是烂漫中带着腼腆的笑容,或是含着讽刺的冰冷笑意,都变成了掺杂痛苦的恍惚媚态,讨好似地牵起笑。他颤抖的表情和肢体令她感到天旋地转。
好久没见了。要报警吗…被迫的…为什么会有钱?那就不能报。那样艰难的样子…别再笑了…这样的脸,为什么?为什么?但是应该不会死…他们开始多久了?骂得太难听了…那个人喊的是婊子吗?停下来吧,停下来吧,否则她就要先受不了了。我要杀了你们…啊,快想点什么,方霏,快想。真的好久没见了,真的好久好久没见了。可是…但…
但是…已经…一点从前的影子都没有了。
几米外的地方,不曾属于过她的男孩,二十三岁大概不能叫男孩了,现在或许说男人。本来看去是暴行的,她两眼直愣愣盯着他们不断进出,却了解了这只是取悦,随后方霏便知道,他们不见已经多年,或许发生什么也不稀奇…却到这样的地步。
生生咽下呼之欲出的名字,她后退回走廊,僵硬地回到原间。并没人再注意她,于是方霏正襟危坐,也没人知道她在冥思苦想什么。过去一年的疏懒,过去八年因那人而起的疏懒,此刻全部积压在一起,几乎倾覆了这份惯于独立的精神。她慢慢地伏下去,抱住双膝,让脑中泛滥的暗潮汇聚在额头,酿成发烫的滋味。
许明哲。她无声地动了动嘴唇。
一小时后,方霏再次走到了包厢门口。
先前的动静一点也没有了,连呼吸几乎也消失不见,她小心地略过碎玻璃,屏息走近那具横卧茶几的身体,无意识地张开双唇,像是想呼唤他的名字。
钞票和他都一并狼狈地伏着,一些粘在皮肤上。许明哲还是那么瘦,她在更近的观察里发见了,多年过去,他身高长得不多,褪掉了脸颊边上的稚气,可是仍同少年一般的眉眼,俊秀里携着淡淡的美的戾气,还有浓重的疲倦。空气中弥漫着性交过后的气味,方霏的瞳仁便愈发沉寂,用目光捡拾着他皮肤上的痕迹,从脚跟到大腿,从腰腹到脖颈,还有额角那块嵌着碎玻璃渣的地方,血正从当中涌出,流过他的眉间。
她因为晕眩,走得得缓慢而沉重,虽然知道自己在作危险行径,但这一刻她的眼睛里只有许明哲了。一种痛而酷烈的满足席卷着她,遥远的憎恨从不知道哪个角落生出来,居然变得源源不绝。她从口袋摸出手机,打开了录像功能。
方霏靠近了才看见,那夹着的双腿中间插的正是半个酒瓶,混浊的白液从绿的玻璃边缘涌出来。她的眼睛烫得几乎落下泪,但事实上双目应该十分干燥,于是默不作声着,一手举着拍摄,一手把它拔了出来,昏迷着的人对此毫无反应,只有饱受折磨的红肿洞口回缩。更让她发昏的是底下本不应该存在的肉缝——现在已经合不拢了,在汩汩的白浆里露出一角卷钞。她盯着它看了一会,心脏剧烈地抖动,从桌上摸出一个没用过的塑料手套,把那教人揪心的东西一并取了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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